杭州师范大学于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其前身杭州师范学校可以追溯到建于1908年的浙江两级师范学堂(1913年更名为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2000年以来,杭州教育学院、杭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相继并入,组建新的杭州师范学院。2007年3月,学校更名为杭州师范大学。2001年,学校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育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以优良成绩通过浙江省教育厅的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7年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是教师教育与艺术教育具有特色、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具有一定优势、理学学科部分见长、各类新兴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师范大学。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下沙、文一路、玉皇山、古荡湾等校区。占地面积近1400亩,校舍面积70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2.18亿元,图书馆藏书226.69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000人,其中本科生19447人,研究生1571人(含教育硕士);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多人。有正副教授及相应职称人员近800多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70余人,双聘院士4名,已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别的教育,以及公办教育、民办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校198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下设20个学院和2个基础教学部,并举办了国有民办独立学院——钱江学院。学校拥有49个本科专业,39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还拥有教育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中外合作培养教育领导学硕士项目。有3个国家特色专业,11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重点学科,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建有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级基础课教学实验示范中心等一批重点实验室。学校承担了包括国家“863”计划、“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在内的一大批科研项目。学校出版《杭州师范大学学报》《杭州师范大学报》《语文新圃》等报刊,其中《杭州师范大学学报》是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入选“全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核心期刊”,并连续三届荣获“全国百强社科学报”称号。
学校已与美国、英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菲律宾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30多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与交流关系,拥有来华留学生招生与培养资格。此外,学校还承担了国家汉办汉语教师的部分外派任务,承办海外汉语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业务。
秉承近百年办学的优良传统,弘扬“忠诚、勤奋、求是、创新”的校训精神,目前学校正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朝着建设一所省内乃至国内一流综合性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选拔对象为浙江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专、高职,电大、成人高校普通班的应届毕业生)。
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与选拔专业相同或相近;
3、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外)及以上;专科专业为英语专业的考生无须通过CET-3级;
4、身体健康,符合专业报考要求;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在校期间曾受记过(含)以上处分者;
2、曾有过考试作弊记录者。
二、招生专业、计划、考试科目及收费标准:
专业
代码 |
招生专业 |
计划 |
基础课 |
综合课 |
收费标准
(元/年) |
相同与相近专业 |
01 |
小学教育(师范) |
40 |
大学语文与写作 |
小学教育教学研究 |
4000 |
小学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等 |
02 |
法学 |
30 |
法理学 |
民法学 |
4400 |
法学类、马列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公安类等 |
03 |
音乐学(师范) |
20 |
术科 |
音乐综合 |
7000 |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剧表演、艺术教育、影视表演、流行音乐表演与制作等 |
注: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的文件为准。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学校招生办领取考生登记表,填妥后上交所在学校招生办。所在学校招生办负责考生资格初审,填妥《考生花名册》(格式见实施意见附件三)后,于3月27日送至浙江工业大学翔园宾馆(杭州市德胜路235号),分别办理集体报名手续(12个选拔院校均在翔园宾馆接受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报考材料如下:
(1)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
(4)考生花名册以及其excel文档;
(5)CET-3级考试证书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证书复印件;
(6)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毕业学校及考生姓名),一张贴在报考登记表上,一张用于准考证;
(7)报名费110元/人。
四、考试科目及加分原则:
1、考试科目:设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基础课(大学语文与写作)实行高校间联考,考试大纲和命题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请考生上浙江教育网查询考试大纲,其他科目由我校单独制订大纲和命题,可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大纲。
2、考试地点:
音乐术科:杭州师范大学音乐艺术学院(玉皇山路77号)
文化课: 杭州师范大学文一路校区(文一路222号)。
3、考试时间:
音乐术科:4月11日8:00------16:00(音乐学专业)
文化课:
日 期 |
4月12日(星期日) |
上午(9:00—11:30) |
基 础 课 |
下午(14:00—16:30) |
综 合 课 |
请考生于4月11日9:00—16:00来我校文一路校区(文一路222号)1号住宿楼317室
(音乐学考生于4月10日9:00-16:00在音乐学院(玉皇山路77号)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4、分值:各科满分均为150分,两科考试总计为300分。
5、加分原则:在校期间通过CET-4级(或成绩在425分以上)的考生加5分,通过CET-6级的考生加10分,所加分数计入总分。
五、查分、查卷
各科考试成绩于4月27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考生所在学校申请查卷,由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办汇总后,由我校负责核查,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联考科目查卷由省教育厅负责。
六、录取原则:
选拔院校负责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基础课和综合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名额原则上按各专业选拔计划数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各科单科分数线由各校自定。只有报考相同专业的考生才能调剂,招生学校如需调剂的,需由教育厅统一调剂。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和省招办备案。选拔工作于5月底结束。各选拔学校应于6月初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被选拔录取学生的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
录取通知书于6月寄出,由选拔学校寄给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办,再由学校转交考生本人。
七、档案组建
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建。档案材料组成:考生中学及大专学习期间的档案。
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密封后,寄送至录取学校招生办。
八、学制、文凭、户粮关系及就业
普通高校“专升本”班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普通公办生收取,其收费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执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毕业后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
九、报到
1、新生在9月初入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教育厅备案。
3、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专升本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地 址:杭州市文一路222号杭州师范大学文一路校区
邮 编:310036 网 址:http://bkzs.hznu.edu.cn
联系电话:0571-28875151、28867972 传 真:0571-28865193
交通路线:就近乘公交车10、11、526、66、815、816路可达。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月9日